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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 继续教育

  注册 继续教育暂行办法

  (一)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,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48学时。

  (二)继续教育方法采用面授或网络教学方式进行。

  (三)取得注册 资格证书自签发之日3年内提出申请注册,逾期未申请者,须符合近三年的继续教育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。

  (四)注册 一个注册有效期为3年。

  (五)注册 注册专业:房屋建筑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、航天航空工程、机电安装工程、化工石油工程、电力工程、通信工程、冶炼工程、农林工程、铁路工程、公路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、港口与航道工程、矿山工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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