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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注册程序有哪些?

一、经本人提出变更申请,填写 变更注册申请表,附 资格证书和身份证(复印件)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。

二、原聘用企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。

三、原注册地(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中央管理的总公司)注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、加盖公章。并在《 岗位证书》上加盖"作废"章。

四、现聘用企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。

五、现注册地(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中央管理的总公司)注册主管部门收回原《 岗位证书》,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。

将变更注册申请表、原《 注册岗位证书》送建设部 注册管理部门。

六、建设部 注册管理部门对变更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,符合变更条件的,一般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变更手续并发放新注册证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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