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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建筑工程施工建设中,如何正确行使监理职能(转载)

  在建筑工程施工建设中,如何正确行使监理职能

  监理方与承包商的关系既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,同时也是合作关系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,承包商服从监理方,一切施工资料、施工组织方案、进度计划都必须报监理方。 对质量的进度和投资的控制都是通过承包商的工作来实现的,要使 下达的指令都能让承包商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,让他们理解、支持监理工作,是监理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。

  第一,要坚持原则,实事求是,严格按规范、规程办理,讲究科学态度。 在监理工作中应强调各方利益的一致性和建设工程总目标;应鼓励承包商将建设工程实施状况、实施结果和遇到的困难和意见向他们汇报,以寻找对目标控制的干扰。双方了解得越多、越深刻,监理工作中的对抗和争执就越少。

  第二,要经常召开沟通协调会,适时总结经验,解决问题。 要根据监理工作开展、进展的情况,经常召开例会,及时总结管理、质量、进度等方面的问题,分析原因,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。并将取得的严格、规范的工作成果向业主通报,使业主了解监、建双方的工作情况。

  第三,要加强管理,严格验收程序。 不是施工单位的质检员,工程报检要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。监理单位每次验收时,只要发现其不合格分项超出抽检允许数量,就不要继续往下进行验收,要求其先进行整改,整改合格后再次验收。监理单位除验收首次发现不合格项的整改情况,对所报验收段重新全面抽检。

  第四,要落实旁站制度,保证关键部位质量。监理工作的重点要放在事前控制,这是监理职能所要求的。关键部位、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,监理人员要实行旁站、巡视或平行检查,不能等到既成事实,待施工质检报验后才“秋后算账”。

  在建筑工程施工建设中,要做好监理工作,除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,具备较广博的知识外,还要做到严格监理。

  甲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公司 180373097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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