速看!5地发布22年监理补考合格人员名单!
01 吉林
根据《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司发通〔2019〕54号)、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
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》,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,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有效,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,并接受相应处理。
公示期为2023年2月13日至2月24日。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,对虚假承诺行为,一经查实,将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举报电话:12333。
附件:
吉林省202211 职业资格考试公示名单(1).xls
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
2023年2月13日
02 内蒙古
2022年度全国 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,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成绩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,共24人(名单附后)。
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过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承诺书》,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,承诺个人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有效,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,并接受相应处理。
公示期为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22日。
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,对虚假承诺的行为,一经查实,将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举报电话:0471-6600198、6601168、6288819
附件:
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 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
03 山东
根据考试告知承诺制工作的规定和要求,现将2022年度
职业资格考试山东省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3年2月13日至2月22日。
欢迎社会各界对我省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监督,公示期间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集中受理举报投诉并予以落实,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,一经查实,将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附件:
1、2022年度 职业资格考试山东省成绩合格人员名单
2、各市人事考试机构监督举报电话汇总表
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
2023年2月13日
04 广东
根据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
05 江西
根据《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司发通〔2019〕54号)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》的通知(人考中心函〔2021〕1号)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》的通知(人社厅发〔2021〕18号)的规定和要求,现将江西省2022年度 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、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,共1788人(名单附后)。
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》,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,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有效,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,并接受相应处理。
公示期为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24日。
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,举报人需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,可采取电话的方式提供具体事实、情节和证据。对虚假承诺行为,一经查实,将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举报电话:12333
附件:
2022年度 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、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.xls
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
2023年2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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